10月1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其中降低北京、上海等27个省市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这将促使国内形成环保电价体系,加速推进火电生产清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