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培育市场主体,鼓励设立混合所有制公司,打造一批大型绿色产业集团;引导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开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等领域节能环保竞争性业务,鼓励公共机构推行能源托管服务。适时修订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引导产业发展方向。
生态环境部2月25日通报,“十三五”空气质量约束性指标全面超额完成。2020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率比2015年上升5.8个百分点,PM2.5未达标城市平均浓度比2015年下降28.8%,PM2.5等6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同比均明显下降。
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十四五期间PM2.5与臭氧的协同治理成为共识,作为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的治理显得尤为重要,而作为关键的一环脱硝催化剂将在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自2011年我国收紧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以来,煤电机组开始大规模使用脱硝技术。从2015年开始非电行业烟气治理迅速崛起,低温脱硝技术开始大规模推广使用。在未来数年内,我国脱硝催化剂尤其是低温脱硝催化剂使用量将持续上涨,特异化、多样化或成趋势。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为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规范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污行为,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范围和管理类别、规范申请与审批排污许可证的程序、加强排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予以规范。
近日,由生态环境部统一组织实施、中国环境保护协会承担技术支持工作的“2020年度环境服务业财务统计”,及由生态环境部指导、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联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的“以2020年为基准年的全国环保产业重点企业调查”正式启动。上述亮相调查分别自2013年、2017年开始实施,每个年度开展一次,至今共累计获取超62000家(次)单位数据,为全面摸清我国环保产业发展状况,及时分析、研判产业发展趋势提供了详实的一手调查数据。实施期为:2021年3月至5月。
目前,非电领域大气污染控制的进展相对较为缓慢,非电领域大气治理市场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随着2017年“大气十条”取得阶段性胜利,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未来我国将进入非电领域大气治理的关键时期。非电行业主要包括钢铁、水泥、工业锅炉、玻璃、陶瓷、砖瓦等行业,与排放标准极为严格的电力行业相比,非电行业的排放标准相对宽松,各项指标未来具备改造空间。
2020年1-11月,全国粗钢产量9.61亿吨,位居全球第一,占全钢铁产量的50%以上。根据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预测,2020年度粗钢产量将达10.50亿吨,同比增长5.4%,将首破十亿吨,行业整体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大,盈利能力也维持在较好的水平,为全面推行超低排放改造与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1月11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35年将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污水资源化政策规划的加速推进打开长期市场,预计2021-2025年“污水资源化”带来的膜工艺总投资额预计超1000亿,行业迎来高速发展期。
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比去年下降8.2%。10月1日至11月26日,“2+26”城市共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的天数比2019年同期减少17.4%、比2015年同期减少34.2%,优良天数比2019年同期升高5.9%、比2015年同期升高14.8%。
日前,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浙江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推动现有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到2022年底前,完成无组织排放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要求,有组织排放控制达到阶段性超低排放水平;到2025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2022年底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2025年6月底前,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