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行,替代GB18484-2001版。该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场所的选址原则、焚烧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制、焚烧残余物的处置原则和相应的环境监测等。
特殊公交车上线,“呼吸之间”净化周边空气,经常乘坐公交车的成都市民也许会发现,有的公交车“头顶”多出了一块东西,内部也多了一块显示空气净化数据的屏幕。这部分车加装了“车外顶置空气净化系统”,启动系统后,它就变身一台移动的空气净化器,在行驶中实时净化空气。
车载空气净化装置可主动吸附车外环境空气,通过物理过滤、离子技术、紫外光波净化、纳米光催化等相结合的技术路线,利用三个吸风模块及多层过滤系统,可实现1小时净化细菌病毒98%、PM2.5颗粒92%、TVOC空气污染物 69%,每小时流量达1846m/h,净化车内空气约27次。如此一来,车辆在运行的同时可净化道路周边的空气,排出清洁空气,减少空气污染。一年下来,便可净化约2000万立方米的空气。
7月13日,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主办的第十九届中国国际环保展览会及2021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在京开幕。相关负责人指出,环保产业应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坚持系统提质增效与结构调整优化并重,大力加强技术创新和服务革新,发展安全、高效、节能低碳的先进环保技术装备,全面提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质量。同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和绿色低碳发展,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汇聚环保产业的强大力量。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电子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工业企业、生产设施或研制线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电子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将于2021-07-01 实施。
6月9日,浙江省发改委印发《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明确,要着力打造低碳能源体系。加强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海洋能等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发电效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与常规电力同等竞争。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鼓励集中式复合光伏发展。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4%,光伏装机容量达到2750万千瓦左右,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41万千瓦左右,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左右。
2021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到将启动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7月15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于2021年7月16日(星期五)开市,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碳市场建设方案,在市场运行初期,只在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间开展配额现货交易。根据测算,首批覆盖的企业碳排放量超过40亿吨二氧化碳,意味着中国的全国碳市场一经启动就将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为进一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活动,保护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各参与方合法权益,生态环境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制定了《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已成为我国重大发展战略。在此背景下,“十四五”强势开局,碳减排成为环保行业持续不断的热议话题,作为循环经济中流砥柱力量的固废处置产业,对碳减排贡献值迎来高期望。
为推进水泥行业全流程、系统化环境治理,提升精细化环境管理水平,坚持源头防控、过程管控、末端治理全面发力,协调推进减污降碳,有效提高水泥行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山西省制定《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促进环境空气治理持续改善。工作目标:全省新建(含搬迁)水泥企业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划的水泥企业可不再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2月底前,全省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组织排放指标要求: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氨逃逸不高5mg/m。
钢铁烧结将成为“十二五”脱硫主战场之一。钢铁行业产生的二氧化硫占社会总排放量的4.7%和工业排放量的5.5%。钢铁行业具有相对集中的特点,至2009年已实现脱硫的烧结机仅占总数的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