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覆盖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实施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管理、开展核算报告核查、实施配额管理、保障措施等共6部分内容、13项重点任务。
太原市人民政府8月28日印发《太原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浓度协同控制,统筹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浙江省申请节能降碳专项和污染治理专项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的公示,长兴宸兴环境有限公司长兴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一期)等104哥项目入选。
日前,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以高水平保护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的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从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持续深化大气污染治理等7方面提出了19条具体任务,为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建设美丽中部提供支撑保障。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的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共有20项技术,其中限制类 7项,淘汰类13项,涉及除尘、脱硫脱硝、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细分领域。
海南省发布《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编号:DB46/622-2024),实施日期为2025年2月1日。标准适用于以燃煤、燃油、燃气以及生物质为燃料的非发电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50mg/m3,10/20/50mg/m3,5/10/50mg/m3,10/35/50mg/m3。
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同市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大同市将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快推动特种设备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推动锅炉更新,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为高水平推进首批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浙江省湖州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湖州市国家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标到2026年,减污降碳协同“四梁八柱”基本构建,碳排放强度下降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减污降碳协同指数位居全省前列,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至26%,所有区县通过省级减污降碳试点验收,形成20个以上减污降碳典型案例。
7月11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标准》行业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CJJ133-2009)同时废止。